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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16-04-07 17:45  来源:聚尚网络   作者:聚尚网络   点击:
2013-01-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者按

 

    2013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24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导向,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总结2012年工作,部署2013年任务。北京等6个省(区、市)在会上作典型发言,本版今日摘要刊登,以飨读者。


  以PM2.5为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大气污染是影响首都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2012年,北京市制定了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举全市之力推进实施。过去的一年,在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的同时,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显著加大,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着力加强科研监测,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基础


  一是先行开展科学研究。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专家分析近10年PM2.5浓度变化,初步掌握了PM2.5的本地污染来源和区域污染传输规律,为治理PM2.5污染奠定科学基础。


  二是先行建设地面和立体相结合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投入5780万元建成覆盖各区县、由35个站点组成的新监测网络,特别是设置了5个交通站和6个区域站。市环保监测中心一次性增编45人,成立遥感监测室。


  二、着力加强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一是加快实施能源清洁化战略。一方面,对城市核心区实施“煤改电”,对城市功能拓展区实施“煤改气”,对远郊新城实施“拆小建大”。另一方面,对燃煤电厂开展高效治理,四大燃煤电厂的脱硫、除尘等设施全部建成。


  二是加快全面治理机动车污染的步伐。调控小客车增长速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积极发展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里程位居全国第一。实施车辆尾号限行。严格新车排放标准,提前实施第五阶段标准的准备工作全部就绪,第五阶段车用油品标准正式实施。基本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率先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三是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发布首批严于国家标准的高污染行业目录。淘汰全部水泥立窑生产线,关闭焦化厂、砂石料场等223家。建材、炼油等行业实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排放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污染减排考核体系。


  三、着力加强生态建设,提高大气环境容量


  一是大力植树造林。推进“山区绿屏、平原绿网、城市绿景”三大生态屏障建设,特别是拿出平原地区1/10的面积开展百万亩大造林。


  二是增加水面湿地。结合三大水系综合整治,扩大环境容量。永定河“四湖一线”工程、园博湖工程竣工,共计新增水域面积640公顷。


  四、着力加强环境监管,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


  一是严格扬尘污染控制。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办法,推广洗轮机等新技术。加强监管,开展建设施工扬尘等专项行动。对道路,采取吸、扫、冲、收一体化清扫保洁新工艺。


  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发布推进规划环评实施意见,完成对能源、工业、交通等规划环评的审查。制定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规定。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综合运用远程监控、激光遥测等手段,对污染源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五、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凝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


  一是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实施了压减燃煤总量、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方案,经济部门制定实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2012~2020年行动计划等。


  二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率等环保指标纳入区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区县政府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先后实时发布了各监测站点的SO2、NO2等小时浓度数据、O3和CO的研究性监测数据以及PM2.5试运行数据,基本与国际接轨。鼓励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推进生态省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近年来,按照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浙江生态省建设要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浙江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生态创建,全省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单位GDP能耗和单位COD、SO2排放量持续下降,总体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经济和绿色创建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以建立组织保障机制为前提,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为常务副组长、4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制定生态省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与办法,每年评定各市和各部门考核名次。三是建立评价体系。制定《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试行)》,对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四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形成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督察督办、考核激励、全民参与、宣传教育等六大推进机制,做到工作有部署、有督察、有考核,持续推进生态创建工作。


  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一是持续开展3轮“811”专项行动。从2004年起,在全省开展以八大流域、11个重点监管区为重点的为期3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随后,又相继开展了“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不断深化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创建。二是扎实开展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整治提升。对铅蓄电池、电镀等六大行业进行重点整治,推进腾笼换鸟、转型升级。三是深入开展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四边三化”行动(即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加快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四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以生态创建为载体,构筑共建共享的社会行动体系。一是广泛开展生态县(市、区)、环保模范城市和绿色细胞(绿色企业、社区、家庭、学校等)三大系列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生态创建主题宣传报道,举办生态省建设成就展;设立浙江生态日,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等。三是强化公众参与。支持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发挥积极作用;建立舆情监控回应机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环境信息,引导公众参与重大环保决策和执法监管;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作为生态省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以实现阶段性目标为导向,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不断提升目标定位。2012年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将“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作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重要任务。二是不断提升工作平台。构建三轮“811”行动的递进体系。三是不断提升环境标准。构建阶梯型的环境标准引领体系。四是不断提升创建体系。鼓励村、镇、县、市、省分级开展生态创建活动。逐步将生态示范创建转向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建立新型环境准入制度。建立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新型环境准入制度,对所有行业规划实行环评,实行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联动等。二是建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项目审批、政绩考核挂钩。三是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保财政转移支付覆盖所有市县;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基本形成绿色融资政策,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四是完善依法监管机制。形成部门联动执法、公众参与、企业自我监督、边界联动执法、信息公开和网格化监管环境执法六大机制。  整治农村环境改善民生服务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改善民生和服务发展的有力抓手,农村环境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别是近3年的连片整治,累计投入资金1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6.5亿元),对全区1040个行政村进行了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地区农村环境面貌大为改善,示范效应逐步凸显,全区1/3以上农村人口受益。主要做法可概括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一是以高层领导机构来推进。宁夏成立了自治区主席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政府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财政、环保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区)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市县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区、市、县、乡4级“塔型”目标责任机制。二是以高规格的文件来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一批政策指导性文件,为农村环境整治提供政策支撑。三是以高标准的要求来推进。自治区主席多次在会议上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实施好环境整治项目。


  二、坚持因地制宜,确保整治效果


  一是点面结合,示范先行。针对农村实际,把示范项目建设与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将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确定为连片整治示范区域,保证示范项目设施设备服务范围和示范效益最大化。二是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推行两种模式处理生活垃圾,采用3种模式处理农村污水。


  三、抓好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质量


  一是强化项目前期管理。要求所有项目全部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设计,并从区本级配套资金中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方案编制、项目审查等工作。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落实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联签审批制、审计核查制。三是强化项目质量管理。所有项目实行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公示制。自治区专门成立专家组,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四是强化项目评估验收。专门成立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整治项目进行评估和验收。


  四、破解资金难题,确保项目实施


  宁夏是欠发达省区,为避免层层配套又无力落实的问题,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全部配套资金3.5亿元。同时,整合道路、供水等涉农资金,以项目捆绑的方式,与村庄布局规划相衔接,使建设资金集中向示范项目区集聚。一些市、县借助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主动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农村环保工作。


  五、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宁夏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先后出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等10项管理办法。与科研院所合作,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等6项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南。自治区在环境保护厅设立了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各市县结合项目实施,初步建立起区、市、县、乡4级农村环保管理体系。自治区将保洁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对环境整治进行周通报、月评比、季考核。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有如下体会:各级领导重视是做好农村环境整治的关键,早抓早受益。环境保护部的支持是做好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保障,整治靠项目。加大投入是做好农村环境整治的有力支撑,效果靠投入。强化责任是做好农村环境整治的根本保证,落实靠责任。


  把减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核心任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近年来,江苏省始终把污染减排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任务,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基本保障,作为引领环境管理转型的强大力量。2012年突出抓了5方面工作。


  第一,调结构、控增量。完善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机制。优化调整全省重要生态功能区,严守生态红线。在化工、电力、造纸、印染、钢铁五大行业率先实行浓度、总量“双控制”。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配合,共劝退否决24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基本淘汰全省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纯凝小机组。制定热电联产规划,开展区域热电整合。在105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实施生态化改造。


  第二,建设施、扩能力。加快推动污水处理设施由城市向村镇延伸,脱硫脱硝设施由火电行业向非火电行业覆盖。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收集管网2500公里,完成31台机组脱硝改造,建成14个钢铁烧结机脱硫工程和8个水泥脱硝工程。完成84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治污设施建设和改造。淘汰老旧机动车11.5万辆,沿江8市国Ⅳ汽油和全省国Ⅲ柴油实现整体升级。


  第三,强管理、保运行。省政府以规章形式颁布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保监督管理两个办法。要求全省日处理能力1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中控设施。省环保厅3个环保督查中心,每月“飞行”抽检的减排企业不少于130家,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另外,各地在执法监管上也有不少新鲜经验。如常州环保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联合成立环保联动执法中心,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江阴、常熟等地全面推行IC卡排污管理系统,当企业排污总量超过定额时,自动关闭排污阀门,提高监管精细化程度;昆山市出台污水处理厂水质超标结算办法,污水处理费“按质论价”,实施有效的经济制裁。


  第四,给政策、重引导。出台一系列财政激励政策,如省级环保资金切块分配主要依据各地减排任务承担量和完成情况等,并安排两亿元专项补贴老旧机动车淘汰,安排两亿元专项支持火电机组脱硝设施改造,安排3.25亿元专项补助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建设等农业减排工程,安排7500万元专项奖励脱硫烟气旁路拆除。同时,在推动结构性减排方面,拿出一批更加务实的激励措施。对在省内搬迁并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允许其带着部分总量指标转移。对提前关闭的污染企业,退还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给予电量全额收购、电价补贴等政策支持。


  第五,传压力、增合力。去年减排工作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环保部门与各部门的配合得到切实加强。环保部门积极参与省发改委制定的热电联产规划,对热电产业布局、减少煤炭消耗提出明确要求。与省经信委共同制订严于国家要求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在机组调停等方面得到大力支持,为脱硝设施建设提供了必要保障。与省农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源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对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与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江苏省机动车减排工作意见》,对老旧机动车的限期淘汰、强制注销等作出具体规定。与省住建厅共同编制《江苏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加速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省物价局共同出台脱硝电价考核办法,正在研究相关办法,对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加大惩罚性电价、水价实施力度。省交通厅主动召开全省交通减排大会,对发展绿色交通特别是船舶污染防治作出全面部署。着力改善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辽河是辽宁省的母亲河。本届政府举全省之力,用3年时间实施以造纸企业整治为核心的工业点源治理工程、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目标的污水厂建设工程、以支流河整治为抓手的生态治理工程,实现了辽河干流消灭劣Ⅴ类水体。用两年时间实施辽河、大浑太(大辽河、浑河、太子河)和凌河治理工程,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多措并举,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一是全力推进治污项目建设。按照控源、截污、生态恢复和优化发展四位一体原则,重点组织实施了污染源头整治、河流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与恢复、支流河口湿地建设等4方面438个项目。


  二是逐河落实控污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河量,逐河制定控制污染物入河措施,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把重污染企业关闭搬迁、截污纳管、断面预警监测及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等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保障河流生态用水。去年大伙房、观音阁、清河等省管水库生态供水量达到32亿立方米,清河、观音阁等水库彻底改变了以往枯水期不放水的传统做法。结合辖区内河流断面水质要求,通过跨流域调水等多种方式调剂生态用水。


  二、不断创新,探索流域水污染治理新路子


  一是高层重视,全力推进。国家大力支持,去年8月,环境保护部等3部委与辽宁省签署《加快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协议》,明确提供36亿元资金支持。省委、省政府空前重视,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30余次,研究部署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全省上下通力合作,流域内各市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层层落实河(段)长制,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法规,长效治污。省人大修订、出台《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12部地方法规。省政府出台《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颁布严于国家标准的《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辽宁省立法明确生态用水问题。


  三是体制创新,强力实施。“划区设局”,新建辽河、凌河两个省级保护区,组建两个正厅级建制的保护区管理局,保护区内市、县比照省级建制全部建立机构。组建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理中心,设立辽宁省大伙房水源环境监察局。省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等10个省直部门分别对口督导流域内12个市的治污项目建设和水质达标工作,旬调度、月督察,在省级层面形成合力。


  四是规划先行,科学治污。编制《辽宁省辽河流域“摘帽”总体规划》等,明确辽河流域治理、生态恢复各阶段目标和任务。针对辽河流域治理中遇到的技术、管理问题在水专项中设立多个课题,开展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重大科技攻关与集成。组建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研究院,为流域水污染治理提供科技支持。


  五是优化发展,实现双赢。以流域水污染治理带动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推动造纸等产业“规模化、集聚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省内8个造纸产业园区年规划生产能力达2134万吨,是2008年关停整治前的20多倍,同时减排化学需氧量5万多吨。


  三、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恢复美丽辽河


  一是巩固提升治理水平。建立治污工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编制实施《中水回用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完善和实施污染赔偿与生态补偿相结合的奖惩措施。建立基于控制单元的水质、污染源监控系统及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流域水污染治理精细化管理。开展河流生态水调剂科学性、合理性研究。


  二是开展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辽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规划》,争取通过3~5年时间将辽河流域率先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实施环保大工程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湖南省以实施十大环保工程为主要抓手,将环境保护与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推进了“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立足省情,搞好“两型”社会建设的顶层设计


  湖南水系发达,全省淡水面积达1.35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56.1%,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同时,湖南又是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之乡,环境历史欠账十分突出。作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湖南省要实现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发展思路上,省第十次党代会正式确定加快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率先在全国走出一条“两型”社会发展的新路子的战略思路。在顶层设计上,确立绿色环境、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文化五大指标体系,明确了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在具体措施上,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二、找准抓手,推动“两型”社会建设事业大发展


  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以实施大工程为抓手,推动目标实现。确定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氮氧化物减排、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湖库水环境保护、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厂配套设施建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清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株潭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环保千亿产业、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大环保工程。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把湖南省确定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省,湖南省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列为十大环保工程之首,明确到2015年,湘江流域要实现涉重金属企业数量、重金属排放总量分别比2008年下降50%的目标,并将铅列为减排约束性指标。


  截至目前,湖南省实施十大环保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全省有色、化工产业“散、小、乱、差”的发展状态得到有效改变。在生产力布局上,湘潭竹埠港等老化工基地正在推进整体退二进三,株洲清水塘地区将启动株化的环保搬迁。在污染减排上,基本扭转了氮氧化物不降反升的局面。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建设了一批环保科技、城市矿产、餐厨垃圾产业园区和基地。在生态环境保护上,2012年1~11月期间,湘江42个省控水质监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8.1%,饮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在环保产业发展上,2012年全省环保产业增幅达到30%以上。


  三、集中资源,为实施十大环保工程提供强力保障


  一是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各市州书记、市长参加的实施十大环保工程动员大会,印发了《十大环保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了省委、省人大等有关领导以及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二是部门联动。每大工程都明确牵头单位,都有一名厅级以上领导负责,集中力量办大事。三是政策拉动。积极探索和推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等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治理。四是执法驱动。在环保审批、资金安排上等实施差别化政策。加大处罚执行力,环保、发改等部门联合下发对环境违法企业断电和停止供电办法。五是考核牵动。制定《实施十大环保工程考核奖惩办法》,每个项目都明确了负责人、责任人。将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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